中小企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保就业、保稳定、保民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助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近日,我市印发《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通过“十条”举措进一步加快惠企纾困力度。市财政则通过三条具体举措的实施,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第一步是扩大应急保供资金池。”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我市应急保供资金池规模为1亿元,今年市级应急保供专项资金池将扩大到2亿元,由市融资担保集团专款专用,通过合作银行5倍比例融资放大后,使用资金规模可达10亿元,这笔资金将实行优惠利率,更好解决中小微企业紧急资金需求。
为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和类金融企业)2021年经市融资担保集团新发放的担保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照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给予担保费补贴,补贴直接拨付到市融资担保集团,企业无需承担担保费。
“为扩大中小微企业受益范围,我们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占比,由15%下调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6%。符合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金额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小微企业承担的利息为2.35%左右,市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